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烟草项目配套服务(车辆租赁及驾驶外包)采购项目(YZLNN2025-G3-345-GXQT)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NN2025-G3-345-GXQ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烟草项目配套服务(车辆租赁及驾驶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一)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采购需求》包1采购需求中“▲三、服务要求” | 无 | (11)在租赁期内,中标人负责为招标人提供新能源车辆充电所需的充电桩等设备设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租赁期内,合同项下中标人提供的新能源车辆、燃油车辆因充电、加油产生的电、油费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
2 |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包1第七条“服务约定” | 无 | 7.8 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新能源车辆充电所需的充电桩等设备设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新能源车辆、燃油车辆因充电、加油产生的电、油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二)其他说明:
针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包1采购需求中“交付的车辆应当具备车辆年检合格证、行驶证、保险单等必要单证。车辆上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系统、监控设备、红外线扫描设备及对话连接,并保证服务期内能正常使用。”的需要,做以下补充说明:
1.北斗定位系统:用以计算公里数,定位停车点;
2.监控设备:一个安装在货箱内,用以监控箱内货物的安全,一个安装在货箱外,用以监控开箱人,监控屏幕安装在驾驶室内,电源线在货箱装车后,需连接车辆电源;
3.红外线扫描设备:需具备自动报警功能,任何人打开货箱门都会报警,需连接车辆电源,用以防止偷盗行为;
4.对话连接:需在货箱内及驾驶室内安装,需连接车辆电源,用于搬运工与司机前后对话,不允许使用手持对讲机,需使用固定对讲机。
更正日期:2025年8月29日
其他内容不变。
无。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金浦三支路1号
联系人:廖宁
电 话:0771-319371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530000
联系人:李鸿海、岑昌桦
电 话: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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