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川区支行营业部(财富中心)及信贷中心原址装修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川区支行营业部(财富中心)及信贷中心原址装修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比选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川区支行营业部(财富中心)及信贷中心原址装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4-CG-146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627.72㎡(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2.4 比选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装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场地墙天地、水电线路等拆除除渣、水管改道或封堵,未拆除墙体表面腻子层、抹灰层铲除除渣,地面回填找平,新砌砖墙及墙面装饰、未到顶空间钢板或钢筋网防护,水电预埋,强弱电布线(安装弱电机柜、配线架、理线架采购安装,弱电线路编号、测试),墙面、地面装饰,天棚吊顶装饰,铝合金封闭式电动防盗卷帘门带智能地锁带蓄电池、机房加钞间防盗门采购安装,联动门采购安装,防弹玻璃采购安装。玻璃地弹门、自动感应门采购安装、空调铝合金检修口采购安装,铝型材钢化玻璃隔断采购安装,灯具、开关、插座、空开、配电箱、防雷设施采购安装,卫生洁具采购安装,自助取款机、智能柜员机搬运、安装。智能服务区、智能营销区、公众教育区白色亚克力自发光迷你字,自助服务区灰色亚克力背发光迷你字,现金服务区背景墙20mm厚亚克力形象字、邮银财富不锈钢字。空调预埋在墙体、地面内的排水管由供应商负责埋设。成品现金柜台(不含防弹玻璃)、家具为甲供,空调、监控、报警由其他施工方负责。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94322.66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41764.56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比选人给出的价格填报不能更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6工期:80天(自开工报告载明的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7工程地点: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文体路10号附1号、附2号、附3号、附4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2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比选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安全生产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止,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金融机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项目经理:
3.5.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3.5.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且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人员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中选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配备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及时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选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7重庆市外施工企业:若供应商为重庆市外施工企业,自行承诺中选后按要求进行入渝信息报送,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控股管理关系:
3.8.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8.2供应商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供应商被列入比选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供应商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0廉洁承诺书:供应商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廉洁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1其他承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1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4年 9 月 25日-2024年9 月 29 日17:00。
4.2报名方式:汇款购买
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比选文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的社保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购买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1543497765@qq.com(邮箱)。供应商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 名: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大渡口区支行
账 号:950003010020165714
说明:与本项目相关的比选文件费和参选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供应商公司全称”,以便核实(请勿备注其它内容)。
4.3在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4.4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供应商,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递交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1号T2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 |
联系人:吴老师 |
联系人:舒爽、胡洁、吴雪琳 |
电话:15922931625 |
电话: 15923275821、16623190348 |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比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川区支行营业部(财富中心)及信贷中心原址装修项目 |
||
比选编号 |
|||
标包编号 |
---- |
||
购买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
服务/制造商全称 (如有) |
|||
项目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件 |
|||
购买文件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文件款发票邮寄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原则上文件款发票在投标递交地点现场领取。 2.请在此栏写明文件款发票邮寄的地址以及联系人信息,若因代理机构原因或购买单位原因无法现场发放或领取时,代理机构将按此地址邮寄发票。 3.购买人购买文件时未按要求的格式提供开具发票所需的材料(如税务信息表的word或excel版,详见公告或邀请书),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
||
备注: |
|||
购买人签字 |
购买日期 |